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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停运营公告
县老年公寓于2013年建成投运,原消防设施不符合新修订的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标准要求,各项设施设备老旧,不适应养老服务安全生产要求,经报县政府同意,决定对县老年公寓进行临时停运,实施设施维修和消防系统升级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停运时间
县老年公寓将于2024年8月1日正式停运,具体恢复时间视后续改造升级情况另行通知。
二、停运期间安排
1.广泛告知。通过告知书、短信等方式,做好县老年公寓在院老人及家属的告知事宜。
2.过渡保障。县老年公寓正式停运前,负责做好在院老人离院前照护安全,并确保其生活不受影响。
3.费用结算。在院老人家属应及时结清入住费用,县老年公寓对已缴纳的未到期预付费用,按合同约定退还到位。
4.协助转院。在院老人家属要做好7月底前离院的妥善安排,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县城及周边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,供在院老人自愿选择入住。
三、其他相关事宜
停运过渡转院安置期间,老人及家属有问题咨询或需协助情况,请联系县民政局工作人员。联系电话:0564-7059538。
特此公告。